2014年6月2日 星期一

故事講兩遍 (袁瓊瓊)

身為一個多產的小說家、編劇者,袁瓊瓊以數十年來人生經驗的誠懇分享~~



【故事講兩遍】
(去年在紀州庵的演講)

來源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jade.yuan.14?fref=ts

Grace Paley說過一句話:「任何故事說第二遍的時候就是小說」。

葛蕾斯‧佩萊在台灣不大知名,她不是優秀的小說家,主要是個女權運動者。她說過許多很棒的話,例如她說:「女人的生活就是政治。」這句話一針見血,如果我們想到,圍繞在女性周圍的,廣大的,有時候還挺複雜的人際網路。她是個有趣的老太太,85歲的時候才過世。

佩萊這句話的意思,我解讀為:任何「事實」,你第二遍述說的時候,一定會加上潤飾;或者,因為事過境遷,你對於整件事有了新的理解,使得這件事會不同於你第一次的述說。而把事實加上修飾,或說「編造」,其實正是小說的本質。這個「編造」,如果說故事的人,能夠跳脫自我的層次,看出整件事的深層意義,那就成為傑出的小說。許多偉大的作品都是這樣「編造」成的,例如紅樓夢,馬奎斯的百年孤寂。

★別人的故事

我是寫小說的人,因之,不可避免,我時常在「編造」,時常在「說謊」。除了資料上那些不可更改的紀錄之外,多數我生命中發生的事情,當我寫出來的時候,「原料」和「成品」其實不再相似。

當一件事情,經歷了,並且結束之後。其間必定有某種含意:或許是使我們成長了,明白許多過去不懂的,也或許是引領我們走向另一條路。閱讀我們自己的人生也應該像讀一本書。在不同的時候,回頭看過去那些章節,以我們成長後的智慧去理解,一定能夠讀出事件的不同意義。

我年輕時看過一篇小說,印象很深。作者第一句話就是:「這個故事,我聽過我姑婆講了三次。」

這位姑婆出生於十九世紀末,居住在南方小鎮上。在美國南方沉悶,保守,神秘的氛圍中活了一輩子,從未去過離家超過百哩之地。然而,活在這樣井底一般的環境中,不代表就一定是井底之蛙的思維。

作者第一次聽到姑婆的故事,是姑婆三十來歲的時候,之所以講這一段,可
能是要告誡年輕女孩,人心險惡。

小鎮上的牧師是個叫約翰的男人。他因為事故,一邊臉被燒傷了。可能因為容貌,因此被派遣到這個偏僻的小鎮上來。約翰的臉孔是兩個極端:左邊臉完好,看得出沒毀容之前,他五官端正,甚至可能英俊。但是右邊臉則佈滿了燒傷的疤痕。雖然長成這樣,但是約翰以他的為人讓居民接受了他。事情發生的時候,他在鎮上已經待了許多年,公認是正直虔誠和值得信賴的人。

那是個夏日午後。年輕的姑婆和朋友去鎮上玩,回來時抄近路回家,卻在玉米田裡迷路了。

小鎮外圍有數百畝玉米田,在田裡迷路是常事。有人沒按時回家,家人多半會出動全鎮人去玉米田找。姑婆家裡也一樣。發現她時候到了沒回家,家人便找了鄰居去玉米田裡找。

姑婆這時才十六七歲,身體很成熟,心態卻還是個孩子。她在玉米田繞來繞去,找不到頭,便慌起來,開始在田裡亂跑,一邊哭。這時忽然聽到有人喊她名字,尋聲找過去,看到的是約翰。

約翰應該是和其他人一起來找她的。但是沒想到,當時四下無人,這個被幾乎目為聖徒的牧師居然在玉米田中抓住了姑婆,準備侵犯她。她當時大聲喊叫,召來其他人,才算逃過一劫。

十多年後,她把這故事重述了一遍。這時候姑婆升格作了祖母。人生過去大半。大約跟時代變遷也有點關係,當時已邁入二十世紀。姑婆這時回敘這段故事,面對的是比較私密的心情。

她承認其實自己有一點喜歡約翰,他雖然半邊臉醜陋,但是另半邊臉非常英俊,而且在小鎮上,如他那樣博學多識,並且溫柔文雅的男人幾乎沒有。她上主日課從不缺席,一大半是為了約翰。上完課後,她會留下來收拾善後,為的也是可以跟約翰多聊幾句。在情竇初開的年紀,姑婆對於約翰是有多少情愫存在的。

在玉米田看見約翰時,她心情非常激動,事實上,不乏某種羅曼蒂克的想像。
那時她撲過去,約翰隨即把她抱在懷裡,並且低下頭來。

約翰因為臉上有傷,平日總讓頭髮垂在右臉上,遮蓋了傷疤部分。這時候,兩人靠的非常近,姑婆看見了頭髮遮蓋下的傷疤,那是她沒有想像過的醜陋景象。就在剎那間,浪漫變成恐怖,她大叫起來。

而其他人被召來,對約翰一陣拳打腳踢,之後帶走。

姑婆說:若換在現在,她不會大叫的。年紀大了之後,她理解外表與內在無關。現在回想,約翰是非常難得的男人,他傑出而且卓越。如果當初她稍微成熟一點,或者,在約翰低頭吻她的時候,閉上眼睛。她日後的人生可能完全不一樣。

她說:「可憐的約翰。」

因為她大叫,聲稱約翰準備侵犯她,約翰因此失去了他的職位,讓鎮民驅逐離開。之後,她再也沒有聽到約翰的消息。

之後又過十年。姑婆又再度講述了這個故事。

這次的敘述與前兩次完全不同。更具有客觀性。姑婆這時成為往事的旁觀者。當年約翰大概三十出頭。一個正在壯年,並且處在禁慾狀態的男子,在那個夏日午後,面對的是一個極具誘惑力的景象。

在玉米田中奔跑逃竄多時的姑婆,出現在約翰面前時,頭髮散亂,臉龐飛紅,甚至衣衫凌亂,而這個驚慌的女孩,第一個動作是撲到他的懷裡,約翰的反應,現在想來是完全自然的。他當時可能跟姑婆一樣的慌亂,而他低頭去俯吻她的作法,證明雖然從來沒有明白表達,他對姑婆也是有某種情愫的。

這有可能是一段美妙感情的起點的剎那,卻因為天不時地不利人不和,變調成為一樁罪行。約翰被逐出城鎮,可能終生都無法回到傳道的職位上。

姑婆說:「我毀了這個男人的一生。」直到這時,才明白了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麼。

★讓我對你說謊

前面說的是別人的故事。在我自己,對於相同事件的述說,第一次或許是實話;但是到後來,在講課或者是演講,必須經常以自己為題材時,「編造」的成分就開始增加了。我在《壹周刊》的專欄中常常寫我兒子的事,兒子是宅男性格,年紀不小了,卻到現在還不結婚。我只好替他「找」女朋友。每次看到可愛女孩,就會跟她鼓吹我兒子多優秀,希望她有興趣跟我兒子交往。

有一次碰到一個女孩,一聽我提兒子,她就說:「我認識你兒子。」我以為我兒子在外頭偷偷交女朋友不讓我知道咧,結果不是。她說她是我的讀者,去早餐店或美容院,都會看到壹週刊,所以,她說她早已經「認識」我兒子了。

聽到這話,真不知道該如何反應好。因為寫出來的文章,大概有一半是我「編造」的。小說家言,不能當真哇。

因此,現在,我在這裡跟大家講我的故事,我實在不能說我說的完全是事實,但也不能說那全然是虛構。寫作這件事,對我而言,其實不只是文字的排列,比較像是把自己腦海裡的畫面給抓下來。這些畫面,在我書寫時,是非常逼真和具體的,不但是景象,人物,而且有顏色,有氣味,有聲音。

我虛構的畫面,有時真實到我忘記那是虛構。同樣的,在講自己的故事時,也不免會為過往經歷重新描繪。而寫出來之後,我虛構的畫面和記憶裡的畫面都那樣真實,都成為我儲藏庫裡的景象,以致於我時常混淆,疑惑那些事到底是真的發生過,還是我自己的想像。為了免得麻煩,基本上,我把自己的人生故事全部當做是「小說」。我覺得真實經歷不重要,那經歷在你的內在轉化成怎樣才比較重要。我們重視的,念念不忘的,可能跟我們人生年表上所「排列」的不太一樣。

以我自己為例:如果上網查我的資料,會看到我的大事年表:我的出生,我結婚,生子,離婚,得過什麼獎項,到過什麼地方,做過什麼事情。

這些「列表」,因為都有資料,新聞啊,證件啊,那是事實,但是,事實底下呢?

王爾德曾說:「我們的真實人生,經常不是我們所過的那個人生。」我覺得他這話的意思是:被看見的,是一般所認為的「真實人生」,但我們自己生活著的,真正承受著所有酸甜苦辣的那個人生,有時候和「真實人生」是很不一樣的。

王爾德是十九世紀人,他是同性戀先鋒,在他的時代,同性戀極受排斥,他竟然出櫃,而且還因此被抓,關了兩年。他說這話是有切身之感的。

談起我,只要對我有些認識,都知道我是眷村出生的。眷村很有趣,分佈在台灣各地,軍種不同,大小規模不同,居住的成員也不同,可是所有的眷村都很像。誇張點說,你可以用「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」形容。幾乎所有的眷村,每一個眷村,都有相同的「景象」。
其一:乖孩子,書念得好,大學畢業之後直接去美國,之後從來不回來。
其二:壞孩子。我們那時候叫太保太妹。
我成年後遇到眷村出來的人,都會問他們村里有沒有那樣的事,幾乎都說有。那就是村裡的主道路時常有一種景象:一人在前頭跑,一人在後頭追。他們的關係有時候是父子,有時候是夫妻,有時候是兄弟,或朋友,後面那個人手上不是棍子就是菜刀。
其三:每個眷村裡都一定有所謂的「瘋婆婆」,小孩都很怕她,可是又很愛招惹她。
其四:一定有一家小雜貨店,店子前面有棵大樹,大樹下頭趴著毛都掉禿了的癩皮狗。

我不知道台灣的鄉下小鎮是不是也有相類似的情況。眷村的同質性這樣強,可能跟居民的背景相似有關。所有眷村居民,不管來自哪個省分,唯一相似的是:都遠離親人,遠離故鄉,並且一無所有。

我給各位看的這些眷村的照片,其實不是我自己的。是我在網路上抓的,可是,每一張照片,幾乎都可以跟我的某段記憶連結。我曾經住過這樣的房子,在這樣的村裡的大道上走過,甚至也和我自己的家人拍過這樣的照片,穿過這樣的衣服,留過這樣的頭髮。

想像在我死了之後,因為我自己沒有童年照片,要想像我這個人的生長環境,想像我曾經是怎樣的少女,或許這些照片,會比我自己的文字表達的更清楚。

★小說人生,人生小說

我自己的故事,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:從一個女人的角度看的話,我是連續劇裡的悲情人物。我結過婚,離過婚。交過男朋友。外遇過,也被外遇過。拋棄過人,也被人拋棄過。生了三個孩子,有男有女。孩子小的時候常常跟他們吵架,現在都大了之後,變成可以談心的朋友。大約一個人身上可以「產生」故事的事情,我都經歷過。從小說家的角度來看的話,我很幸運。因為可以寫出來,所以我的痛苦或著困難,都變成材料,我的經歷越是糟糕,我的題材就越豐富。

我這話絕不是鼓勵大家都去生活得像連續劇,搞得「高潮迭起」才叫做精彩生活。要精彩不是靠生活,是靠對生活的覺悟。就算是保證可以得諾貝爾獎,也絕不值得為了寫一本書,讓自己活得亂七八糟。把自己的遭遇當作養料,讓它開出花來,這是每個人的特權。只是我們寫作的人靠這朵花賺錢過活。而不需要靠稿費過日子的人,可以只為自己開花,現在開部落格很容易,你們也可以把自己開出的花,放到部落格上,讓所有人欣賞。

Grace Paley有許多話都說的非常棒,這句話我很喜歡:「我相信心靈是永恆的,而且充滿激情。」無論活到多老,激情這玩意是不會死的。許多人看似缺乏激情,其實是把自己的激情放在保險箱裡,或著冰庫裡。因為把它「埋藏」起來了,就誤以為「沒有」了。

前陣子,看到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張檸的一段話。他說:「文學傳遞的不僅是經驗,傳達經驗甚至是次要的。真正的文學,不是講故事,不一定傳遞經驗,更重要的是喚醒你壞死的經驗。一個人活得越長,他的經驗被鈣化的可能性越高,文學藝術作品的一個重要功能是『喚醒』,重新激活你鈣化了的僵死了的經驗。」

寫作是一個「喚醒」經驗的方式。我有時候覺得人生在世,一定有責任要留下的「遺產」,就是寫自己的故事。這動作不僅止於說自己的經歷,重要的是把自己已經失去的激情找回來。在講述自己人生的時候,重新觀看那個「我」,其實是怎樣的一個人,曾經經歷過的那些事,真相是怎樣。

就像前面跟各位講的那個姑婆的故事。有時候故事要講兩遍,甚至三遍,你才更理解我們經歷的到底是什麼。





★種一株生命樹

給大家建議,可以為自己畫一棵生命樹。把自己一生的重點經歷都「掛」在樹上,對自己重要的事件,也「掛」到樹上,自己最難忘的事,最想忘記的事,也都可以「掛」在樹上。

這一張是我的生命樹。掛在上面的這些「果子」,就是我的一生。每個人的一生,大致經歷應該都相同。第一項,當然就是「出生」。

有一件事很有意思,我們多數人不知道自己是怎樣出生的。大人很少談細節。做母親的頂多就是:「我生你痛了兩天兩夜」,「或者「你胎位不正,開刀的」或「剖腹的」。上面說的這些,其實就是王爾德所說的「真實人生」,但是,與生命真正連結的,有歡喜和淚水的,那個我們「所過的人生」,其實是很不一樣的。

我一直覺得每個母親都應該送孩子這樣一份禮物,就是把你小孩降生到這個世界上來的「細節」告訴他。

我發現一個人的出生,跟他日後的人生其實是有關連的。知道自己如何來到這個世界上,有時候可以解釋許多事情。我因為是寫小說的,我的「今生緣」有點自傳性質,所以跑回去問我母親我是怎麼出生的。我母親說我出生時臍帶纏住脖子,以為我死了,後來救回來。這可以解說我自己從小一直感覺到的對整個世界的疏離感,甚至到現在都還存在。就是,我總覺得這個世界不踏實,又覺得跟我無關。可能就是因為我在出生時死過。或許現在活著的,不是那個應該生下來的我。年輕時很不安,總是覺得不安全,到哪裡都想逃掉。我適應這個世界花很了很久時間。

另外又要拿我兒子舉例。我懷我兒子懷很久,過了預產期,他就是一直不肯出生。如果不是因為他還會動,我都要擔心是不是在我肚子裡死掉了。有一天,我在家看電視,忽然羊水破了,到醫院不到一小時他就生出來。奇怪的是,我生我兒子的時候不會痛,什麼感覺也沒有就生出來了。

這個兒子很苦命。他是個非常謹慎的小孩,好像知道自己會很倒楣,從小就很自制。但是卻一直受傷,他被燙傷過,頭被撞破過,手腳都折斷過,常常住院。全都是別人發生意外,他正好撞上。而且那些禍首往往什麼事都沒有。上學之後又被同學打,被老師打。在軍中又被操到昏過去。總之這傢伙的人生只有「慘不忍睹」可以形容。知道他自己的出生情形之後,他說原來他早就知道來這世界會受罪,所以才拼命拖,拖到沒辦法才讓我把他生出來。

這個兒子是來還債的。而且是還我們全家。他上有姐姐,可是幫弟弟換尿片,哄弟弟吃飯睡覺的都是他。成年之後,姐姐失戀,負責安慰的,也是他。當然現在他成為我們家的主心骨。扛起整個家的責任。他才三十多歲。因為總是很倒楣,所以訓練了他成為「不二過」的人。只要一件事做錯,他馬上修正,因為命不好,不修正的話,下一次更慘。另外他還「使命必達」,託他什麼事,他只要答應了,一定做到。這也是因為他知道:不做到的話,通常後面更麻煩。

我兒子的這部分,我是認為可以解說為:他在降生之前,就多少知道自己日後的命運。這種想法,使他願意相信:他的人生不好過,有可能是他還在天上做小天使的時候自己所選擇的。而這選擇必有意義。而目前看來,他接受自己命苦是因為要學一些東西,就認命去學。學到之後,他現在碰到的倒楣事少得多了(這話不是我編造的,真的是事實)。

我們把自己的人生大事翻出來檢驗,說不定會發現一些不可思議。其實人生充滿了驚異,只是我們很少這樣思考。例如「婚姻」,和「愛情」。我一直覺得,一個人會喜歡另一個人,這件事是非常奇妙的。世界上的人那麼多,為什麼是他(她)呢?而喜歡到願意採取行動,試著去跟一個陌生人的生命產生連結。這是很大的勇氣。

我結婚很早,十九歲。現在聽都會覺得怎麼那麼年輕,不過我那年代,女孩子結婚多數不會超過25歲。我還有朋友是17歲就結婚的。我嫁的是初戀對象。我生長的那個年代,結了婚就要白頭到老,如果離婚,你就是壞女人。我離婚之後就真的碰到這樣的事,被人直接罵「壞女人」。甚至丈夫過世,你改嫁,也是「壞女人」。這是我媽媽的故事。難以想像,不過五十年前,女人受到的限制那樣多。

我很幸運,活得夠長,看到女人現在比男人還更「平等」的時代到來。

我的生命樹上,大家可以看到:還有「入社會」,「最得意的事」、「不堪回首的往事」以及「最幸福的事」,「最遺憾的事」,「最想彌補的事」。樹上的這每一顆果子,都有太多的故事和細節。不只是我,你們如果為自己畫出這樣一棵生命樹,把一些項目放上去,一定也會發現,其實你們也都有自己獨特的故事能夠訴說。

我自己因為結婚很早,之後寫小說開始有能力賺錢,後來又去寫劇本。這兩個工作都基本上沒有老闆也沒有同事,所以,某種程度來說,我從未入過社會。於人際關係上非常白目的。我非常喜歡人,泛指整體人類,但是個別的人,我覺得我相處能力很差。現在想,我的婚姻出問題,我的男友外遇,跟這一點大約都多少有關係。我很慶幸我現在這兩種關係都結束了。我拿捏不準跟人的關係應該要近到什麼程度,又遠到什麼程度。所以只要跟人產生關係,我常常會很焦慮。這可能是因為沒受過「入社會」的訓練的緣故。

我在樹上留下了幾個「空白」的果子,是為了填上一些很想做的事。人生那些已經做過的事,已經發生過的事,回味完之後,總還有一些願望,希望在有生之年可以完成。這些未竟之愿,如果不小心被做完了的話,可以再加一些新的項目上去。

目前,我的清單上只有五個未竟之愿。跟大家分享。

首先,我希望能學會一種樂器。我有個朋友相信輪迴,她告訴我說:人生什麼都帶不走,但是學會某種才藝的話,能夠帶到下一世去。所以才有什麼音樂神童之類的。我很希望我的下一世能有點音樂天分,所以希望死前可以學一項樂器。

另一個願望,是去西藏。我朋友去過西藏。她說西藏:「到處都是大便!」去商店買東西,門口是大便,去小酒館喝酒,外面也是大便。
我沒有在任何談西藏旅遊的書上看到過這個「資訊」。去問別的到過西藏的人,他們好像也沒注意到這一點。我這朋友不知道是到了哪一個平行世界了。不過我還是想去西藏。我不以為我會碰到「平行」西藏,我去的一定是乾淨的西藏。另外,我很想學藏語。我兒子已經答應要陪我去學。

第三個願望,我想種菜。我上網常去看一個部落客的文章,他在陽台種菜、把種菜照片PO上部落格。第一天長成怎樣,第二天長成怎樣。我看了很羨慕。每次搬家都想在陽台種菜,不過直到現在還沒種成。

我最後一個願望是寫情色小說。我一直認為,在台灣,情色文學從來沒有被處理好過。子于先生晚年時寫了「大腳娘子」。當時一般看法覺得他腦袋有問題了。但是我覺得要到一個年紀,你才能明白性之中含蘊的能量。色情其實包含生命力。

最後,我想引用Grace Paley的話:「要活得自在,得有點癖好,不管是好的,壞的,或怪異的。」敢於與眾不同,是極大的資產。

要活出自己,才能活得自在。